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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合并方的公司前十名股东

说明合并方的公司前十名股东、股东持股资格的合法性及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

1被合并方主要财产。

1)说明被合并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经营权行使有无限制,如是否存在担保或者其他债务关系。

2)说明被合并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及其他产权证书取得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如合并后应办理变更登记而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还应说明完成有关变更登记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2与合并有关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1)审查与合并有关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并说明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对公司合并是否产生障碍,或者对合并后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对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发表意见,说明这种处置方案是否合法,是否对公司的合并构成法律障碍,同时应说明合并各方债权人的意见。

3被合并方的重大合同。

1)审查被合并方将要履行、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以及虽然履行完毕,但是经审查发现内容有瑕疵,并且对合并后存续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并说明前述合同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有效。

2)说明被合并方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与其依据其他合同或者法律文件承担的义务是否有冲突,该项冲突所造成的法律障碍是否已经排除。

3)说明上述合同的主体是否已因被合并而变更,如果上述合同主体将变更,应当说明是否获得对方书面同意。完成变更手续后,对合同履行是否构成法律障碍。

4被合并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被合并方是有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诉讼、仲裁案件或者被行政处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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