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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犯是指基于同的或概括的犯意——刑事会见

连续犯的概念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的或概括的犯意,连续实施数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审名的犯罪形态。其主要特点在于: 行为人主观|基于同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时间工数行为具有连续性; 法律上数行为触犯了同个罪名。 王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幸某因受丈夫责骂,与王某中断了关系,王某怀恨在心,故蓄意杀害李某全家。天下午,王某将李某骗到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死。对王某应如何定罪处罚? 丁某虽然实施了两个杀人行为,每个行为实际上都构成个单独的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这两个杀人行为之间在主客观上密切联系,作为连续犯,直接定个故意杀人罪。不有在并罚的问题。 连续犯的处理 正因为数个行为具有密切的关联性《主观上是出于个总犯意、客观上各个行为是连续进行的、法律上各个行为是同性质的,即触犯同罪名,所以刑法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其采取的处断原则是“以罪从重或加重处罚"①。 连续犯还有个司法应用问题,即追诉时效的起算,同继续犯样,都是从连续性的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连续犯与继续犯的区别 继续犯实际上只有个行为,而连续犯则有多个行为。 继续犯的行为虽然持续定的时间,但不间断;而连续犯的数个行为之间虽然也持续定的时间,但数行为之间是有间断性的。 ①即在按零论,不实行数零并罚的前提下,按照其数行为所触犯的同-罪名从重处罚,或者在符合该罪的加重构成的件时,按照刑法明文规定的加重构成的法定刑处罚《如多次强奸的就作为强好罪的加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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