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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冲突规范的结构_刑事法规

2、冲突规范的结构 1连结点 在冲突规范的系属中,连结点是冲突规范中据以连结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与其应适用的某国法律的基础,起到了桥梁和媒介的作用,确定了连结点也就确定了应适用的法律。 连结点有客观连结点和主观连结点之分。客观的连结点是1种客观实在的标志主要有住所、国籍、惯常居所、物之所在地、行为地、履行地、法院地等;主观的连结点即当事人的意思,这个连结点主要用于确定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 连结点根据其在特定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中是否可以变化,分为静态连结点和动态连结点。静态的连结点主要是指不动产所在地以及过去的行为或事件的连结点,如婚姻举行地、合同缔结地、法人登记地、侵权发生地;动态的连结点主要有国籍、住所、居所、动产所在地等。 2系属公式 在国际私法理论中,往往把1些解决法律冲突的原则公式化,使其成为固定的系属,这种公式化、固定化的系属就被称为“系属公式”。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有: 1.属人法 属人法是以法律关系当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连结点的系属,主要用于解决有关人的身份、能力、家庭关系以及继承等方面的民商事法律冲突。欧洲大陆国家多采用本国法国籍国法为属人法,而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多采用住所地法为属人法,而我国《法律适用法》基本上确立了“经常居所地法”为属人法。 2.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民商事关系标的物所在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权、所有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3.行为地法 行为地法是指法律行为发生地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行为方面的法律冲突。 4.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是指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自行协商选择的法律,即“意思自治”原则。原来仅用以解决涉外民商事合同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近年有向其他领域发展的趋势。 5.法院地法 法院地法是指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有关民商事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另外,对1些实体问题,如在离婚问题识别冲突、适用外国法违反公共秩序以及作为准据法的外国法无法律可供援引时,也可能适用法地法。 6.旗国法 旗国法是指运输工具所使用的旗帜或旗帜标识所属国家的法律,用于解决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冲突问题。 7.最密切联系地法 最密切联系地法是指与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在多种不同性质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广泛适用,其中主要是涉外合同关系和侵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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