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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协助

刑事司法协助

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的法院或其他的司法机关,根据另一国的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的请求,代为或者协助实行与刑事诉讼有关的司法行为。

一、范围

狭义: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与审判有关的刑事司法协助,它包括送达刑事司法文书、询问证人和鉴定人、搜查、扣押、有关物品的移交以及提供有关法律资料等


广义:广义的刑事司法协助除了狭义上的刑事司法协助以外,还包括引渡等内容。

小试牛刀

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1) A.受别国委托暂时扣押逃往我国的别国犯罪嫌疑人 B.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C.通报刑事诉讼结果

D.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二、协助依据

根据《刑诉解释》第 491 条的规定,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对请求书的签署机关、请求书及所附材料的语言文字、有关办理期限和具体程序等事项,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规定或者双方协商办理。

三、主体

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是指请求提供刑事司法协助和接受请求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司法机关,包括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和接受请求国的司法机关。在主张刑事司法协助狭义说的国家,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仅指人民法院;在主张刑事司法协助广义说的国家,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除了法院外,还包括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我国主张刑事司法协助广义说,因此,我国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都是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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