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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法院强制清算程序是怎样的

1、法院强制清算程序是怎样的1、法院强制公司清算程序:(1)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2)审理债权确认争议,确认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3)确认清算报告后,法院应裁定终结清算程序;(4)清算组根据清算结果申报公司注销登记。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百8十7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1百8十8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2、法院执行担保人的程序是怎样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执行担保申请1般应书面提交给执行法院,以便执行法院进行审查。执行法院不应主动依职权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特别是不能在明知被执行人根本无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强迫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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