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驶员泛起一些交通违章或交通违法行为的时候,某些情况下交警部分会扣留其驾驶证。
至于交警部分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扣留驾驶证,律师365小编收拾整顿了相关资料,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一,扣留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1,喝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使超过划定时速50%的。
4,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尺度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7,交通警察以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二,驾驶证扣留的期限是多久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到所属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
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1,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入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关于车辆检修的期限划定。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入行检修,鉴定;检修,鉴定应当在二旬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旬日。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入行检修,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入行检修,鉴定。
检修,鉴定应当在二旬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长旬日。
检修,鉴定周期超过期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3,检修,鉴定完成后应当在五日内发回车主。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修,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修,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旬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划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尺度,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占有关法律,法规的划定处理。
望完上文的先容后相信你已经知道在哪些情况下交警部分是可以扣留驾驶证的吧,但愿小编带来的内容能够让你更深进的了解相关内容,假如你还有什么不清晰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365在线律师。
:
该文章收拾整顿时间"2017-01-1019:06:10”,该文章最新更新时间为2017年!内容收拾整顿自网络,若内容有误欢迎联系客服反馈修正!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